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苏州久升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传化物流基地B823
联系人:何先生
手 机:1377-1989-768
监督电话139-1308-4289
电 话:0512-88950766
传 真:0512-88160771
网 址:www.szjswl.com

行业新闻

班轮代理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作者: 来源: 日期:2014/4/10 16:44:42 人气:2646
  1. 班轮代理机构在取得正本提单的前提下,才可以放货于收货人。
  2. 在放货时,货主所出具的海运提单应为清洁的、不存在任何问题的正本海运提单。
  3. 如果货主所出具的提单不具备上述要求,需责令提货人提供违约补偿担保书。
  4. 班轮代理机构在放货时,还需征得班轮公司对上述违约补偿担保书的认可。
  5. 如果提货人出具不完善的海运提单,班轮代理机构还应取得发货人的书面委托书,以便安全地将货物交付给发货人书面所指定的收货人。
  6. 同时,班轮代理机构还应该核查该不完善的海运提单,是否具备世界一流银行签发的连署文件。
  7. 班轮代理机构应当查明海运提单上所注明的班轮代理机构及班轮公司是否自身相符。
  8. 在随附海运提单的文件中,搞清该批货物的货款结算期限。
  9. 海运提单上所标明的货物类别是否同实际交付的货物相符。
  10.班轮代理机构在目地港放货时,提货单据应当是原始的海运提单正本,而不是副本传真件或影印件。
下一个:物流服务中常见问题解答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联系人:何经理
手 机:13771989768
电 话:0512-88950766
传 真:0512-63672499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滨河路5号(同心圆汽修厂内)
地 址:苏州市金阊区传化物流基地c316
盐城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新龙路9号“中运物流园”A28号
苏州久升物流有限公司 备案号:苏ICP备14012856号-1 技术支持:拾久科技